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汽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举例来说,甲乙两车发生碰撞,甲车应当负全责,双方车辆各损失2000元。如果按照原先的商业三者险“有责赔付”的原则,乙车不需承担任何赔偿,全责方甲方的保险公司要负责赔钱。
自交强险制内赔偿肇事车辆的损失。即使完全无责也要赔400元,这笔钱最终都由保险公司承担。而甲车必须向乙车最高赔付2000元车损。
业内人士指出,实行交强险制度就是通过国家法律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以提高三责险的投保面,在最大程度上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车主为保障自己的权益,应该及时报案,减免因无责所造成的赔偿纠纷。度强制施行后,即便乙车无责,它还是需要赔偿甲车一笔钱。根据交强险条例,交强险实行“无过错赔偿”,无责的一方应在400元限额
严格来说,车主挂在嘴边的“全险”并不存在,车险的险种多达近20种,车主没有必要也可能上齐全部险种,“全险“只是一个笼统的叫法,具体索包含的险种依据每个人的说法不同而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目前车险市场上常用的8种险种,即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自然损失险,基本不计免赔率特约险和车身划痕失险,一般消费者认为的全险只有6种,自燃损失险和车身划痕险外至于保费,在新车购置价,承包的险种和保额相同的情况下,各公司基本一致。
全险 All Risks ,这个名词表面涵义使人有点混淆,以为这类保险包括范围相当广泛。事实上,有些风险仍然不在承保之列。换言之,投保人不应对全险 一词顾名思义,而应详细阅读保单内的条文。 全险亦称全保,普通老百姓理解好像是保险买全了,什么损失保险公司都可以赔的,这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可能的,现实中,保险公司的汽车保险险种多达几十种,多数险种都是从设计出来就没有销售出一份的。
一般来说大家认可的全险指: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车上人员险等这几项,有条件还可以附加盗抢险、玻璃险、车身划痕险、自燃险等。
但是无论你买再多的保险,也不可能做到什么损失保险公司都会赔的,以下几种情况属于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