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业行为 保护合法权益
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估基本准则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李晓)为规范保险公估执业行为,保护保险公估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近日,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保险公估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从基本遵循、公估程序、公估报告、公估档案四个方面提出标准。
据了解,保险公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接受委托,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及相关的风险评估。对于一份保单,承保时公估公司为保险公司做风险评估与标的的价值评估,理赔时做责任勘定与金额估算。因此,保险公估是一种具有裁判性质的技术性服务。
《准则》的出台,是金融监管制度对专业公估人的规范,也预示着保险公估迈向新阶段。记者了解到,《准则》在基本遵循方面对保险公估人的行为与资质提出细化要求。举例来说,《准则》要求保险公估人应当独立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估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保险公估结论做出承诺,不得从事与自身有利害关系的业务,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只限于通过一家保险公估人进行职业登记,从事公估业务。同时,保险公估人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公估业务往来。
在保险公估程序方面,银保监会要求保险公估人开展公估业务,应履行的基本程序包括确定公估委托关系;查勘调查、收集资料、核查验证、评定估算;编制、审核、出具公估报告;结案及整理归结公估档案。
《准则》同时要求,保险公估人在受理公估业务前,应当明确委托人、公估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公估委托的目的;公估对象和公估委托的服务范围;公估计划;公估报告的提交方式;公估费用、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相关人员之间工作配合和协助等方面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共计7项内容。
保险公估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据保险业内人士透露,在我国大型保险机构占据了保险市场的大半江山。这些公司建立起了门类齐全的庞大体系,提供定、审、理赔等一揽子服务。而保险公估机构的现状则是规模小、网点少,覆盖面相对比较有限,使得其难以完全承接保险公司整个理赔业务,再加上专业性保险公估人才较为稀缺,这样的市场格局下,保险公估人几乎没有立足之地。该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市场竞争的激烈,保险公司应越来越专注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发展。因此,保险公估只有提升专业性,发挥自身长处,才能匹配保险公司的销售渠道和理赔业务,成为保险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本文摘自:快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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